根据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豫人社办〔2020〕23号)等有关文件的规定,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,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;坚持面向社会、自愿报名、双向选择、择优聘用、困难援助的原则;坚持“优先安置特困人员”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对象
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、符合《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》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,优先安置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。
三、招聘方法和程序
(一)岗位设置
街道(乡镇)、社区(行政村)的养老服务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;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工勤服务和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岗位,每人限选一个岗位。
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
招聘单位 | 岗位名称 | 招聘人数 |
山阳区艺新街道办事处 | 劳动就业 | 1 |
山阳区太行街道办事处 | 劳动就业 | 1 |
山阳区焦东街道办事处 | 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障 | 2 |
山阳区光亚街道办事处 | 劳动就业 | 1 |
山阳区定和街道办事处 | 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障 | 2 |
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| 劳动就业 | 1 |
山阳区中星街道办事处 | 劳动就业 | 1 |
山阳区东方红街道办事处 | 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障 | 2 |
山阳区百间房街道办事处 | 劳动就业 | 1 |
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 | 收发等辅助性岗位 | 1 |
山阳区项目推进中心 | 文印等辅助性岗位 | 1 |
山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| 收发等辅助性岗位 | 1 |
合计 | 15 |
(二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5年6月17日—2025年6月23日(工作时间)
2.报名地点: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人社服务窗口、区人社局就业创业科
3.所需材料:(1)身份证和社保卡(原件及复印件);(2)符合条件人员需持本人《就业创业证》(标识为就业困难人员,体现有三次求职记录);(3)一寸免冠照片3张;(4)《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》(到报名窗口填写),并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(三)资格审查
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。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。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,即取消其招聘资格。
(四)供需对接(面试)
根据报名情况,按照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、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、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顺序进行推荐。用人单位依据推荐函及时确定面试时间并组织面试,经双方选择,确定拟招用人员。就业困难人员连续3次拒绝到与其健康状况、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公益性岗位工作的,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。用人单位连续3次拒绝安置与岗位相适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的,则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公益性岗位用人资格。
(五)拟用公示
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并通过人社部门初审汇总后,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部门网站上公示7天。
(六)录用聘任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,接续社会保险关系,进行就业登记。
四、相关待遇
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。用人单位确定工资待遇,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/月(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)。
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6月16日